关于对在研课题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10-08   浏览次数:725

各部门、各院(系):

    为加强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提高课题完成率和完成质量,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能,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拟对我校在研课题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院(系)通知所属课题负责人对所有在研课题进行阶段总结,填写《潍坊医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报告》和“潍坊医学院项目产出情况统计表”。同时提供发表论文的首页和所在杂志封面复印件。

2、各院(系)对所属课题进行检查并总结。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组执行任务书(申请书)情况、研究内容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原始实验记录(科研记录本)等,对省部级以上课题,采用个人汇报形式进行。并于2015年10月3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在研课题总体情况、应完成课题情况、已完成课题情况、延期课题情况、课题负责人提交的进展报告等),连同汇总的“潍坊医学院项目产出情况统计表”报送科研处。 

(1)2015年应该完成的课题,须抓紧总结,及时组织材料准备结题(验收)或鉴定,以免影响2016年课题申报。

(2)对于超期课题,须提出具体的完成计划和完成时间并说明超期理由。对于超期时间长且不能完成的(2010年前立项)项目,由负责人提出中止申请,由所在院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科研处。学校研究后按自动中止处理,剩余经费等事项按管理办法处置。

(3)凡在去年的检查报告中提到已经完成实验内容,尚未形成结题材料的课题须逐项落实,明确完成时间,限期完成鉴定(结题)程序。

(4)已经完成的课题应尽快组织结题、验收或鉴定。本次一并提出申请,力争年底前完成。

(5)校内创新基金项目请提供详细的成果产出,提交发表论文的首页及杂志封面。基金青年项目需同时提交结题报告。

    3、自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部门、院系进行抽查。包括各院系自查结果总结、省部级以上课题阶段性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重点重大项目的现场组织实施情况等。


附件:1.潍坊医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报告

     2.潍坊医学院科研项目产出情况统计表 

     附件 1潍坊医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报告.doc附件 2科研项目产出统计表.xlsx

          科研处

           2015年9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