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2015年11月,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98号)”。现将该文件及我校的《潍坊医学院学术道德规范(试行)》文件发给大家,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医护员工认真学习并签署个人承诺书,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共同捍卫学术尊严,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
请各部门、院(系)于2016年3月8日前将学习情况总结报送科研处。
附件:1、承诺书
2、关于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98号)
3、潍坊医学院学术道德规范(试行)
科研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