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12-08 浏览次数:699 |
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16〕17号)文件精神,现就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包括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其中,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分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新型智库。此次属于限项申报,其中重点实验室限报6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限报1个。 二、申报条件 “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的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不参加申报。 2.申报的实验室一般应以省级重点学科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依托,并是已经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实验室。 3.请各院(系)认真领会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精神,按照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结合学科特色和优势,积极组织,充分论证,对所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四、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16年12月21日前报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xkzdb@wfmc.edu.cn。学校将通过组织论证确定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的科研创新平台。 联系人:李晓双 联系电话:8462227 附件1. 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 2. 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3. 附件4: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申报书 科研处 2016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