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7-10   浏览次数:568

各院(系):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18〕2 号),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意见》(鲁财教〔2013〕3号)要求,开展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的协同创新体应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

2、同一研究方向不得重复申报;

3、2013年2017年已立项、培育建设的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不申报。

4、代表性人才、团队、标志性成果及其他主要资源不得跨中心兼报。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院(系)依托我校优势,认真组织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申报书》(见附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数字准确。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18820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8462231   

邮箱:xkzdb@wfmc.edu.cn

  


附件: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申报书.doc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的意见鲁教财2013 3号.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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