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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19-03-20

部门、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等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型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每年度评审一次,它包括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山东省自然科学奖、山东省技术发明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5项。 

二、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人选)除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和《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第103-104页)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7年3月31日前正式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我省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20%。

3.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提名。

4.参评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每人限申报一项。

5.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获国家、山东省或其他省部级政府奖励项目中使用过。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相关纪律要求

1.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通报、限制参与省科技奖励活动、限制申报各类科技计划等处理。

2.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项目的技术水平、应用情况应客观、如实、准确填写。2019年起,省科技厅将建立严格的核查机制,对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候选项目的技术创新水平、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现场核查,对弄虚作假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3.2019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人选)一律不予撤回。有擅自以主客观原因不参加会议答辩等行为的项目团队,省科技厅将取消该团队后续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资格。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请申报人员于3月26日17点前将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kychgk@wfmc.edu.cn,以便学校统一向推荐单位索要推荐号和推荐口令。尚未登记的成果,请申报人员尽快与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2.申报人员取得推荐号和推荐口令后,自4月1日起可通过“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的“奖励推荐”栏目(http://123.232.113.51/xmsb/Login.aspx)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务必在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历史论文专利查重”模块中,自行查询参评项目拟用论文、专利是否已在往年获奖项目中使用。4月15日17点前,请申报人员务必完成项目网络上传。

3.申报人根据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要求,对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附件3,第106-108页)认真完善申报材料后,4月19日17点前将提名书、附件材料初稿报科研处成果管理420室),提名书初稿可用样表(附件3),网上申报开始后即可进行网上填报,网络下载后打印。奖励申报附件支撑材料根据各个奖项申报情况有所不同,各奖项附件材料的准备内容及排列顺序以其具体填写说明为准。《应用证明及党组织同意函(样表)》格式见附件3(第109-112页),《支撑材料使用知情同意书(样表)》见附件4

此次省奖推荐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各部门、院(系)应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积极宣传组织;申报人要深入挖掘,加强整合,切实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过期将不再补正申报相关材料。

    人:田娜     联系电话:8462380

  电子邮箱:kychgk@wfmc.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docx

附件3. 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4. 支撑材料使用知情同意书(样表).doc


                                                                                     科研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