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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19-07-09

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85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二、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7108:0089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2.材料报送。请申报人于201989日上午11点前,将预申报书(纸质,一式3份),报送至行政楼422室科研处计划管理科。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三、其他事项

1.《“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规定“应用示范类项目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每个省最多选择一个方向进行推荐”。请按照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717日前将申报书寄送省科技厅高新处(以寄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07室高新处;邮编:250101;联系电话:0531-66777140

2.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计划管理科。

 

联 系 人:孙恒一

联系电话:8462228

附    件:

     1.“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3.“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4.“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5.“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6.“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2019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