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科研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整治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10-22   浏览次数:1409

各有关部门、院系:

        按照有关要求,营造优良科研环境,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保障学术自由,严明学术纪律,杜绝学术腐败,保护知识产权,开展整治科研活动中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是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成果署名不规范、论文发表中的代投稿现象。

       1、请各院系组织学各院系、科研机构科技工作者集中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0])、《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潍坊医学院学术道德规范(试行)》(潍医科字[2012]4号)等文件;通过讲座、座谈、观看警示片等方式,营造良好科研环境的建设氛围,同时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各院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1)组织教师逐一核实科研课题进行过程中各个环节:严格审查项目设计、项目经费使用、数据资料的采集与分析、参与人员贡献度等环节的真实性,原始实验记录和数据及时存档备查,以确保搜集、发表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组织教师签署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承诺书,杜绝科研成果署名争议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3、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有关规定处理。

       4、请于20191120日下午16点前将整治情况报送科研处。

 

联 系 人:孙恒一

联系电话:8462228

电子邮箱:jhk@wfmc.edu.cn

附件下载: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docx

潍坊医学院学术道德规范(试行).pdf

承诺书.docx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201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