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李国鼎基金会)关于联合资助海峡两岸科学家合作研究达成的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研究人员间的合作研究项目。现开始征集2020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李国鼎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两岸项目”),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资助领域为食品安全基础科学(申请代码为C2007)。具体的研究方向如下:
1. 食品污染物检测与风险评估
(1)食品环境污染物的迁移转化与风险评估
(2)食品接触材料的风险评估
(3)食品生物性污染物的快速与智能检测
2. 食品加工安全危害与控制
(1)食品热加工过程中危害物的产生与控制
(2)食品发酵过程中危害物的产生与控制
(3)食品新兴加工过程中危害物的产生与控制
(4)食品加工方式与添加剂对肠道菌群的影响机制
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人须选择上述申请代码,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7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国大陆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70万元(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17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1、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研究人员需联合申请,双方申请人应分别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和李国鼎基金会提交项目申请。
3、合作研究项目应有利于两岸科技发展,有利于增进两岸民众福祉,双方承担的研究任务应紧密围绕关键科学问题,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3、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两岸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3、《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在线填报
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两岸项目”,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附件材料
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外,还须将附件材料上传添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与申请书一同提交。
附加材料包括:
(1)申请人与台湾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请参见附件)。
(2)台湾方合作者提交给李国鼎基金会的申请书副本。
(三)报送材料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四)申报期限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下午16时)前提交项目申请材料,逾期不候。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孙恒一
联系电话:8462228
电子信箱:jhk@wfmc.edu.cn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室
附件下载: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