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和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09-02   浏览次数:3342


各学院、课题负责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出更多高水平研究成果,促进山东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我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任务目标提供理论服务和智力支持,根据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省社科联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在评审工作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经过会议评审组独立审阅、民主讨论、投票表决、省社科联党组会议审定等程序,最终评出拟立项课题327项。817日至821日在山东社科网上对评出的拟立项课题进行了公示。经批准,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管理办法要求,组织课题组成员尽快开展课题研究。要自觉接受省社科联对研究情况的检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研究进度,确保研究质量,按规定使用经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应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经费配套。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不允许超过2年,“统一战线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1年,因特殊原因延期不允许超过半年。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缴拨付经费。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结项鉴定。课题最终成果为专著的,直接报送著作结项,无需报送研究报告。课题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在报送研究报告的同时,必须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各类课题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不少于一篇,否则不予结项。鼓励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形成报送省委省政府的专报要报,如成果专报要报获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无需再发表文章或形成专著即可结项。发表文章、专著须注明“2020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和课题编号。省社科联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课题研究成果的权利。课题研究过程中,如有课题负责人变更、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延期结项、终止课题协议等事项,须以书面形式报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审批。

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与项目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公开出版专著。项目最终成果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须注明“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省社科联可将项目成果结集出版或用于社科普及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组成员变更、延长完成期限、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终止项目协议等事项,须以书面形式报省社科联科普部审批。

具有较大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可编印山东社科成果专报,由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联 系 人:孙恒一

联系电话:8462228

联系邮箱:jhk@wfmc.edu.cn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名单.doc

附件2:2020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立项名单.doc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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