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10-06   浏览次数:703


各学院、附属医院、基金项目负责人:

近期,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已经公布,请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注意查收邮件通知,并及时登录基金委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资助项目计划书的填写报送工作:

1.即日起至101024001014日为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的时间,以学校要求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填写并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请项目负责人留意系统状态,对退回的计划书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2.101824:001021日为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的时间,以学校要求时间为准)。计划书被基金委审核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基金委提供的修改意见,及早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3.102316:00。系统内状态为“基金委等待接收纸质版”后,方可打印资助项目计划书,纸质版申请书版本号须与系统最终审核通过版本号一致,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左侧标准装订,亲笔签名和日期(黑色签字笔);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双面打印,准备一式两份,分别装订于两份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本人亲笔黑色字迹签字、合作单位红色印章),请务必及早准备。纸质版材料由各学院教研办负责收齐后,报送至科研处计划管理科(办公楼422室)。

注:《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预算说明书(成本补偿)》均可在系统中进行查阅。

任务书审核报送均以科研处发布的时间节点为准,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逾期报送,不予处理。

 

联 系 人:孙恒一

联系电话:8462228

电子邮件:jhk@wfmc.edu.cn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20201006

 


 

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一、项目负责人收到《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批准通知》)后,请认真阅读本填报说明,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按《批准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简称《计划书》)。

二、填写《计划书》时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三、《计划书》各部分填写要求如下:

(一) 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 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应当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三) 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四) 资金预算表:根据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还应按照预算评审后批复的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填报资金预算表、预算说明书及相应的预算明细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试行包干制管理,无需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五) 正文: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