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医疗卫生科技水平,助力健康强省建设,经研究,确定开展 2020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研究基础,并能够为本单位立项项目每项提供不低于 2万元的补助经费。
(二)申请人
1.项目第一申请人应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中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 45周岁。
2.正在承担国家、省部及省卫健委设立科研项目(包括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和中医药科技计划)的负责人不可申报。
3.曾承担过省卫健委科研项目(包括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和中医药科技计划)的负责人不可申报。
4.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不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不需对项目进行查新。
(二)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三)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五)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方式,原则上不超过 10项。
(六)2019 年省卫健委公布的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未办理立项合同的单位,本次申报不予受理。
(七)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中药项目。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和书面申报(见附件 1-2)相结合的方式。
(一)校内初评。申请书上下册(附件1和2)和项目汇总表(附件 4)电子版,经所在二级单位汇总(统一按“学院+姓名”文件夹命名)审核后于2021年1月4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科研处计划管理科邮箱。不受理老师个人申报。
(二)网络申报。经学校评审通过后,科研处计划管理科按照限额注册申请人“用户名、密码”。申报人登陆“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dkyxm.wsglw.net/)”,下载系统操作手册并进行网络申报,并于2021年1月11日前完成。
(三)书面申报。书面申请书(上下册)和项目汇总表(附件 4)一式 1份,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于2021年1月12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计划管理科。不受理老师个人申报。
联 系 人:科研处计划管理科 孙恒一
联系电话:8462228
电子邮箱:jhk@wfmc.edu.cn
附件:
附件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上册).doc
附件2: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下册).doc
附件3: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doc
附件4:2020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2020年 12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