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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0-12-29


各部门、各学院:

为促进山东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研究,确定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青年项目。主要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的中医药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

(二)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瞄准中医药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学科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领军科技人才及科研团队,围绕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需求,深入系统的开展引领性、战略性和原创性研究,推动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山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具有项目所需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基本条件以及健全的科研、财务、学术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并能够为立项课题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配套经费原则如下:青年项目不低于2万元/项,面上项目不低于3万元/项,重点项目不低于5万元/项。由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

(二)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我校在职人员。青年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面上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重点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1.正在承担国家、省部及省卫健委科研项目(包括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和中医药科技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

2.曾承担过省卫健委科研项目(包括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和中医药科技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

3. 项目组成员在以往主持或参加的科研中有违背科学和伦理道德原则,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

4.申请主要内容超出申报指南(附件1)以外或已获其它资助项目;

5.不能为立项项目落实配套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各研究项目立题依据充分,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类别项目,作为第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在国家部委、省相关厅局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次中医药科技项目。

(三)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四)对前期研究基础好、临床疗效确切、实用价值和技术起点高、应用前景广的项目,高水平的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和有中医药特色的研究项目,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等申报的项目,可优先考虑给予立项支持。

(五)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六)申请手续不完备、申报资料不完整、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电子版与纸质材料不符者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各市、委属(管)中医类别及非委属(管)中医类别单位申报限额分配表(见附件2)。委属(管)非中医类别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初评。请各学院于2021111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书(附件3,以“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学院+姓名”方式命名)和2020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计划管理科邮箱。不受理老师个人申报。

(二)书面申报。经学校评审推荐后,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和2020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于2021118日上午11点前报送科研处计划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计划管理科邮箱。不受理个人申报。

 

人:计划管理科孙恒一

联系电话:8462228

联系邮箱:jhk@wfmc.edu.cn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0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 各市、委属(管)中医类别及非委属(管)中医类别单位申报限额分配表.doc

    附件3. 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上下册).doc

    附件4. 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