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2017年度及以后立项)结题的通知
发布人:孙恒一  发布时间:2021-06-21   浏览次数:684

各学院:

一、结题范围

省卫健委组织立项的、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结题的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

二、结题要求

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二)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三)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结题:

(一)研究过程或结果违背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规范的;

(二)完成任务不到 85%的;

(三)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四)擅自变更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的;

(五)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六)项目延期一年仍未完成任务,事先未得到审批的;

(七)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三、结题材料

结题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

(二)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如有人员变更,一般不超过3/次,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前3位人员不允许变动);

(三)研究工作报告(概述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点及不足等);

(四)研究技术报告(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果与分析、主要结论/讨论、参考文献、附录等);

(五)实验动物合格证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六)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授权专利、新药证书等(复印件);

(七)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八)医学伦理证明或知情同意书等其他辅证材料。

四、结题程序

(一)提交结题材料。项目承担人按上述顺序整理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胶装),结题证书电子版和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份数按项目承担人需求自主确定,至少2份)。各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填写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 3),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hk@wfmc.edu.cn,纸质版集中报送至科研处计划管理科。集中受理时间2021712日至16日。

(二)结题审核。省卫健委组织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予以结题,并进行公布。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退回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三)延期结题。确需延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承担人提出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及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卫健委审批,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项目结题主要针对2017年立项课题,2017年以后立项课题省卫健委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

(二)2017年度以后立项、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随本次结题按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六、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诚信承诺,如期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教育,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管理主体责任,在项目结题过程中对科研诚信、医学伦理、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主管部门要对结题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结题质量。

 

联 系 人:计划管理科 孙恒一

联系电话:8462228

联系邮箱:jhk@wfmc.edu.cn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

附件下载:

附件1.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2.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3.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4.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证书-模板.doc

附件5.项目结题其他资料-(封面格式、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docx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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