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见附件1),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前三类由学校直接提名。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程序
1. 通过教育厅提名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由第一完成人所在二级单位联系科研处分配提名系统账号。
2. 拟提名青年科学奖或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需自行联系提名专家,由提名专家于4月15日前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向教育部提出申请。
3. 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 8:00—18:00),届时请注意系统开放时间,合理安排工作。
四、提交材料与截止时间
拟申报者请于2022年4月8日前联系成果管理与转化中心,并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于4月29号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田娜
联系电话:0536-8462380
电子邮箱:kychgk@wfmc.edu.cn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附件2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科研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