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规定和《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潍坊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就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社科优秀成果评选,在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更加侧重服务党政决策的智库成果,形成鲜明工作导向,引导全市广大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将研究重心向服务发展转移,深化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重大实践经验总结。为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事业,推动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贡献力量。
二、学科组设置
本次评奖设“应用研究”、“经济与管理”、“政治与法律”、“文史哲”、“教育与教学”等五个学科组,并在教育与教学学科组中设立“思政课”专项,在政治与法律学科组中设立“党建”专项。
三、申报要求
申报参评成果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结题的研究成果,或获得潍坊市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批示,以及被潍坊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课题研究成果、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等,均可申报参评(县市区参评成果获得本县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即可)。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四、申报办法
各参评成果申报者,应根据要求准备参评材料。
1.《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必须覆盖)。
2.申报的成果
理论文章、课题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等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著作提交原件两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
3.参评成果其他有关材料
一是参评成果如有反响材料,应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反响材料”字样,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
二是通过鉴定的课题,提交立项证书、结项(鉴定)证书原件各一份,复印件各两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
三是应用研究成果必须提交领导批示或采用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
五、审核推荐
1.指标分配
市评奖办根据我校近年获奖情况,共分配10个推荐指标。
2.严把参评成果的意识形态关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审核把关,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对每一项申报成果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杜绝参评成果出现意识形态问题。
学校将对所有参评成果一一严格审查,发现参评成果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和模糊不清的政治界限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该成果作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
六、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
(1)《评审表》电子版,以参评者姓名为文件名保存。
(2)《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文件名保存。
2、纸质版材料:
(1)《汇总表》一式两份,需签字、盖章。
(2)《评审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
(3)申报的成果。理论文章、课题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等提交两份复印件,其中一份匿名处理;著作提交两份原件,其中一份匿名处理。
(4)参评成果其他有关材料。一是参评成果反响材料,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二是通过鉴定的课题,提交立项证书、结项(鉴定)证书复印件各两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三是应用研究成果,领导批示或采用证明,复印件两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
申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6月2日上午11:00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与转化中心(办公楼420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报市评奖办所有纸质材料均不予退还。
联系人:田 娜
电 话:8462380
邮 箱:kychgk@wfmc.edu.cn
附件3 潍坊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