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10-11   浏览次数:640

各部门、各学院、各医院:

为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基础研究的引领支撑作用,提高基金项目管理水平与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自然基金委《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金计函[2022]42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对2021年度组织实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进行自评价,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与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我校2021年批准立项、当年在研以及当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3项(见附件1,其中2021年批准立项项目17项,2021年在研项目46项,2021年完成结题项目20项。

二、评价目的

1.全面检查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组织管理、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客观评价基金项目成果与目标实现情况,总结基金项目与资金管理经验,发现重大研究成果与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显著成效案例;

3.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定位与学校学科发展、基础研究实力提升以及对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引领支撑功能实现的内在需求,深入分析有关问题,发展趋势与内在需求,为学校改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成效等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建议。

三、评价程序与工作要求

1.绩效信息采集

各部门、各学院、各医院通知并组织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状态对应填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收集表》(见附件2二级单位进行汇总

2.专家评价

学校组织专家拟于1014-1015日,通过评议或座谈等方式,对2021年结题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参与对象与具体安排由学校另行确定并通知。

三、报送时间

2022101311:00,将上述绩效信息采集材料汇总表纸质版由二级单位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校科研处计划管理科(行政楼422室)。对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hk@wfmc.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人:科技计划管理科 王清华

   联系电话:0536-8462250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国基金立项、结题、在研项目.xlsx

附件2: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收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