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科项目申报】省科技厅关于征集重大基础研究国际合作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2-19   浏览次数:132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若干措施》(鲁科字〔2021〕122号)、《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合作规划》(鲁科字〔2022〕49号)等文件规定,省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设立国际合作项目。为做好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科技厅现征集重大基础研究国际合作项目指南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指南建议方向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定位于“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坚持面向科学前沿,面向重大需求,面向科技人才。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瞄准十强产业和科学前沿,致力于解决我省6G、盐碱地、人工智能、高端芯片、量子通信、生物合成、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干细胞、催化科学、纳米科技、物态调控等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背后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卡脖子”科学问题,推动学科交叉融合。

二、指南建议内容

包括推荐项目名称;研究意义和迫切性;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拟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主要考核指标以及与国内外对比;可行性分析;工作基础。

研究迫切性和可行性等部分要突出国际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内容;工作基础部分要提出国际合作推荐对象及推荐理由。

三、注意事项

   (一)每个项目指南建议须提供指南建议书(附件1)并填写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2)。

(二)建议项目投资规模控制在200万元左右。

四、报送要求

(一)撰写要求

1.科学性。要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具有前沿性;研究方向应当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省自然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2.规范性。要充分考虑是否围绕国家、我省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是否围绕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是否围绕国防建设重大需求。

3.包容性。名称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尽量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国内在该领域是否具备研究基础,并有相关成果,保证有足够的申请队伍,申请过程中应有一定的竞争,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

4.安全性。需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二)提报要求

附件1命名要求:单位名称+序号+建议方向名称+建议人姓名;附件2命名要求:单位名称指南+建议汇总表。请于2月20日09时前发送至邮箱jhk@wfmc.edu.cn

人:科技计划管理科井淇

联系电话:8462228

附件:1.2023年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建议书

      2.2023年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2023218

指南建议书(附件1).doc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