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潍坊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潍坊市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开始申报2023 年度潍坊市社会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精神和省委部署、市委统一安排,紧紧围绕市委“1441”工作思路,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等,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深入调研,扎实组织开展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不断提升理论创新和建言资政水平,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
二、专项课题设置
专项研究课题共设 5 类,潍坊市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同时,与市政协联合设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市县政协工作”专项,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联合设立文化“两创”及“潍坊东亚文化之都建设”专项,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设立“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研究”专项,与市文明办联合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专项,具体选题要求和研究方向请参照课题指南(附件 1)。
三、课题申报
1.申报数额:为提高申报课题质量,对有关单位课题申报实行配额制,即根据往年课题申报及立项、结项情况,分配给市委党校、各本科院校、各高职院校及各县市区相应的课题申报数额,由各单位及各县市区按配额择优确定申报课题。市直各部门单位申报数额暂不作限制。实行配额的单位,只能在配额内申报,不得借用其他单位配额申报。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已有117篇优秀征文自动转为该研究课题,所以本次在分配数额上适当减少。市委党校、各本科院校、各高职院校及各县市区课题申报配额如下:
①市委党校: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2项,其他每类5项
②各本科院校: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2项,其他每类6项
③各高职院校: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1项,其他每类5项
④各县市区: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2项,其他每类6项
⑤各开发区: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专项1项,其他每类2项
前期开展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征文活动”中,已转为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课题的不包含在内。
2.申报资格:潍坊市域内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专业工作人员和实际工作人员。课题组必须由三人以上(含三人)构成。每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3.成果形式: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
4.申报方式:各学院、各单位于4月6日上午11点前将《潍坊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潍坊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社科办邮箱zxsk@wfmc.edu.cn,纸质版(A4纸打印一式6份)报送至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办公楼42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润国
联系电话:15805360691,8462250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室
电子邮箱:zxsk@wfmc.edu.cn
附件:附件1.课题指南.doc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