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提升医药卫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鲁卫科教字[2023]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启动2023 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包括委省共建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等。
(一)委省共建项目
包括委省共建重大项目和委省共建重点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开展,列入部级项目计划,主要支持临床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不包括中医药研究、基础研究、和软科学等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3年。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委组织召开了两次委省共建项目申报座谈会,进行项目申报意向征集。经各市各单位推荐,组织专家进行第一轮评审,确定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委省共建重大项目150项(附件1)、委省共建重点项目300项(附件2)。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项目名单通知到申报人按时申报。
(二)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
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是省卫生健康委设立项目,列入厅级项目计划,分常规、研发转化、政策研究等方向,不包含中医药项目和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年。请按照2023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进行申报。
常规方向,包括临床研究、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引导广大科技人员聚焦实际问题,促进研究成果符合临床需求。研发转化方向,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应用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形成1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等成果,并完成初步可行性验证,开展成果转化。政策研究方向,围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开展政策研究,提供决策服务,选题方向包括卫生经济、卫生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院管理、医学科技教育等。
1.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科研领军人才及团队,开展高质量科学研究。
2.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开展较为深入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3.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第一申请单位为山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卫生单位、科研院所和医学高等院校;
2.申请单位具有项目所需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基本条件以及健全的科研、财务、科研诚信、伦理、临床研究登记备案等内部管理制度;
3.申请单位必须是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领域联合申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明确研究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
(二)申报人
1.申请人是我省医药卫生行业正式人员。
2.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且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申请青年项目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
4.委省共建项目每年每名申请人限报1项。每年每名申请人同时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其中每年只能牵头申报1项。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承担的项目尚未通过结题或验收的,不得申报或参与新项目。
5.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1)正在承担国家级、省级及省卫健委项目的;
(2)已承担或正在承担因上级无资助由学校补助经费的厅局级及以上项目的;
(3)有厅局级项目延期结题记录的;
(4)有项目曾经终止/中止记录的;
(5)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的。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及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可取得预期成果;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二)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有关规定,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科研失信行为,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立项后在“国家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http://114.255.48.20)进行登记备案。
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应有机构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三)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见附件4)。
(四)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采用限额申报方式,限额10项。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初评。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6点前将申请书上、下册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打包发送至科技计划管理科邮箱jhk@wfmc.edu.cn,申报人请用“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不用报送纸质版,科研处组织项目初评。
(二)书面申报。学校推荐项目申请人将申请书上册(附件6)和申请书下册(附件7)一式一份于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办公楼422室。
(三)网络填报。学校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dkyxm.wsglw.net/)”下载操作系统手册并进行网络申报,并于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点前完成系统提交(签字盖章页需扫描上传)。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由科研处统一分配。
联系人:高润国
联系电话:8462228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室
电子邮箱:jhk@wfmc.edu.cn
附件:1.潍坊医学院-委省共建重大项目进入第二轮评审项目名单(5项).pdf
2.潍坊医学院-委省共建重点项目进入第二轮评审项目名单(5项).pdf
5.2023年度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汇总表.xlsx
潍坊医学院科研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