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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科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4-05-14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3类。重大项目每项支持12万元左右,重点项目每项支持6万元左右,青年项目每项支持3万元左右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者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且实质性参与项目具体研究。青年项目申报者应在202411日未满40周岁

(二)项目申报者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省软科学项目,且在申报时无未结题省软科学项目连续2年牵头申报省软科学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1年申报资格2019年(含)至今未通过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当年正在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2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前3位科研人员)3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项目须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确定选题,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

(五)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63号)规定,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七)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八)项目申报者均应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记录。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依次经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个人、单位(法人)需使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上注册的账号进行登录。

(二)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在科技云平台中发布。请登录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查看。

(二)各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申报项目受理后,在评审立项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三)省科技厅干部职工参与申报的,按照省科技厅党组《规范干部职工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参与项目申报人员应主动报备。

(四)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66日上午10,逾期将不予受理。各学院请于67日上午10点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hk@sdsmu.edu.cn

(五)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080;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0690531-51751067

 

联系人:高润国

联系电话:8462228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

电子邮箱:jhk@sdsmu.edu.cn

 

附件: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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