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助力全省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省科协拟启动实施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为更好支持和带动专业领域和地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拟选取具备条件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共同参与托举工程的组织实施。现将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工程人选数量及资助金额
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由省科协以及经批准同意作为参与单位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共同组织实施,其中,由省科协直接遴选不超过100名人选,作为参与单位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遴选程序和人数另行通知。每批次托举工程实施周期为2年,按照每位托举人每个实施周期5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二、推荐渠道及数量
省科协遴选托举工程人选的推荐单位为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省属企事业科协。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3名候选人,同一候选人不可同时通过两个或以上渠道推荐。
三、推荐候选人条件
推荐的托举工程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2.年龄在32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山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放宽2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2022年1月1日后),合同签订期限一般应包含一个实施周期(至2026年12月31日前)。
5.应确定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导师,承担对被托举人的指导、扶持责任。
6.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以及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作为推荐对象。
四、推荐工作要求
1.推荐单位和推荐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应配合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2.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因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1.2024年8月30日上午11点半前报送《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hgk@sdsmu.edu.cn,由学校组织评审并进行推荐。
2.候选人进行线上填报。登录智慧科协业务服务平台(http://smart.sdast.org.cn/login)进行注册,填报《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上传相关支撑材料(附件支撑材料只需要在系统中上传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9月3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
3.纸质材料报送。候选人于2024年9月6日上午10点前,向科研处报送《推荐表》(带系统生成水印,一式9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田老师
联系电话:0536-8462227,0536-8462230
电子邮箱:kychgk@sds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