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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2024年度专项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4-09-12

各部门、各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发布了2024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专项项目,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管理。

二、申报指南

“抗癌原创靶标成药性确证及原创药物早期研究”专项项目指南见附件1,“重大疾病智慧诊疗”专项项目指南见附件2,“针灸原创理论的生物学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见附件3。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各专项课题申报具体条件见项目指南。

(二)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抗癌原创靶标成药性确证及原创药物早期研究”专项项目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专项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围绕本专项项目指南公布的科学目标,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H34”,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5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项目申请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6)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符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规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依托单位的伦理审核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2.“重大疾病智慧诊疗”专项项目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专项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围绕本项目指南公布的科学目标,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须选择“重大疾病智慧诊疗”,根据研究方向选择医学科学部相应申请代码。以上选择或填写不准确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5每对项目的联合申请人分别独立提交申请,但须填写相同的项目名称,且项目名称后分别标注“(联合申请A)”或“(联合申请B)”。

6)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应首先说明联合申请的两个项目共同的研究题目、立项背景、共同的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框架,具有合作研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及合作分工;随后应按照申请书的撰写要求填写各自负责的研究内容、实验设计和其他各部分内容。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开展互补的实质性研究工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联合申请进行整体评审。

7申请书附件材料中需提供联合申请协议书,联合申请双方必须共同签字并由所在依托单位盖章,不可用只有单方签字的信函替代。

8)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项目申请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9)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10)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11)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符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规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依托单位的伦理审核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3.“针灸原创理论的生物学基础研究”专项项目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专项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围绕本项目指南公布的科学目标,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资助方向(1)或(2)名称。申请代码1选择“H31”。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5项目的联合申请人应分别独立提交申请,但须填写相同的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后分别标注(联合申请A(联合申请B(联合申请C(联合申请D,联合申请A作为其项目负责人,同时为申请方向牵头人,联合申请B-D各自申请项目负责人。

6)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应首先说明联合申请的几个项目围绕申请方向共同的研究题目、立项背景、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框架,具有合作研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及合作分工;随后应按照申请书的撰写要求填写各自负责的研究内容、实验设计以及其他各部分内容。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开展互补的实质性研究工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联合申请进行整体评审。

7申请书附件材料中需提供联合申请协议书,联合申请几方必须共同签字并由所在依托单位盖章,不可用只有单方签字的信函替代。

8)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项目申请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9)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10)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11)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符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规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依托单位的伦理审核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时间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请于1010日上午10点前将需盖章申报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伦理审查材料等)报送至办公楼422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务必在2024年10月11-2024年10月1216时期间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人:王娓高润国

联系电话:84622298462228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

电子邮箱:jhk@sdsmu.edu.cn

 

附件1:“抗癌原创靶标成药性确证及原创药物早期研究”专项项目指南.docx

附件2:“重大疾病智慧诊疗”专项项目指南.docx

附件3:“针灸原创理论的生物学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docx


科研处    

202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