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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2024年度专项项目和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yc 发布时间:2024-09-12

各部门、各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发布了“细胞生物学研究中的新发现与新技术”、“病毒诱发人自身免疫耐受紊乱及致病机制”等项目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为专项项目和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管理。

二、申报指南

相关指南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发布,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各专项课题申报具体条件见项目指南。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1.“细胞生物学研究中的新发现与新技术”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

1)预申请

提交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16时。请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撰写预申请。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在信息系统“申请与受理”菜单下,点击“原创项目预申请”,进入预申请填写页面,选择“指南引导类”,附注说明选择“细胞生物学研究中的新发现与新技术”。“细胞生物学研究中的新发现及新机制”方向的预申请,申请代码1请选择C0701;“细胞生物学研究新范式的技术、方法与体系”方向的预申请,申请代码1请选择C0704。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预申请并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申请人。预申请正文中不得填写任何申请人的个人或单位信息,否则将无法通过预申请审查。

2)正式申请。

预申请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应按照“专项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正式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填写正式申请书。正式申请的核心研究内容应与预申请一致,并要求在正式申请书正文的第一句明确写明申请项目所对应的本指南所列资助方向。申请人应在申请书正文中明确阐述该项目对领域的促进作用和贡献。

除特别说明外,每个原创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超过2个。原创项目资金管理采用预算制。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制预算表。

2.病毒诱发人自身免疫耐受紊乱及致病机制”专项项目

1)申请接收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2日16时。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注意:申请人应围绕本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撰写申请书,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具体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内容、方案及资金预算。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选择“C08”。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4)联合申请时,每对项目的联合申请人应分别独立提交申请,但须填写相同的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后分别标注“(联合申请A)”或“(联合申请B)”。申请书附件材料中须提供联合申请协议书,联合申请双方必须共同签字并由所在依托单位盖章,除此之外的其他文件形式均不予认可。

5)联合申请时,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应首先说明联合申请的两个项目共同的研究题目、研究背景、共同的研究目标和研究路线图,详细阐述开展合作研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说明联合申请人之间的具体工作分工;随后应按照申请书的撰写要求填写各自负责的研究内容、实验设计以及其他各部分内容。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开展互补的实质性研究工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联合申请进行整体评审。

6)每个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7)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8)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如实编报项目预算。联合申请时,每位申请人均需独立编报预算,每对项目的预算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9)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研究内容的课题,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需提供项目研究不产生生物安全风险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供相关生物安全证明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涉及人与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严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人:王娓高润国

联系电话:846222984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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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jhk@sdsmu.edu.cn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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