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推出高水平的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新时代民族工作决策服务,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民委决定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
(一)参评成果形式: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
(二)参评成果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工作人员公开发表的与民族研究相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属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但此时期的申报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量的20%。教材、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成果要求:
1.我校论文和著作每类限报15项。
2.申报人须是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3.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
4.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成果,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5.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获得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成果须注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论文类和著作类。
(二)评奖等级:两类分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不超过280项。根据报送情况和成果质量确定各类别和各等级的数量。
(四)奖励方式: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证书,不发放奖金。
三、申报步骤与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整理参评成果。
(二)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表》1份;参评成果1式3份(论文至少有1份原件,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著作为出版原书3份);有关证明材料1份。
四、组织申报
(一)申请人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申请人下一年度申报作出限制。在项目申报前,填写《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https://website.sdsmu.edu.cn/_s12/2021/0929/c5988a90968/page.psp),纸质版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9月8日上午11点前报送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办公楼422室),统一报宣传部审查。
(二)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8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社会科学管理办公室(办公楼422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zxsk@sdsmu.edu.cn,学院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8462229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室
电子邮箱:zxsk@sdsmu.edu.cn
附件:1.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docx
2.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docx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