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我省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化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提高科研水平,根据《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确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共建项目(以下简称“局省共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人员,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能为立项课题提供相应的自筹经费(不少于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内容须按照《2024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共建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二)重点支持围绕临床疗效提升开展中医药临床研究,传统中药制剂、炮制技术的传承及创新应用研究,鼓励支持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2024年山东省基层培训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及齐鲁扁仓等各类省级以上中医药人才积极申报。
(三)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不一致者;
2.正在承担局省共建项目和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尚未结题者,或近2年有终止或撤销项目者;
3.项目组成员在以往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中有违背科学和伦理道德原则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
三、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项目申请人通过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24.133.43.204:81/)进行线上申报,按照要求完成申报信息填写,申报流程及密码可参考网站上的“用户操作手册”。创建账号时所属单位注意选择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申报单位意见”须从系统中下载模板经项目申请人签字、盖章后将扫描后的PDF版上传至系统。
四、时间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请于10月23日上午10点前将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相关申报材料(伦理审查材料等)发送至邮箱jhk@sdsmu.edu.cn;于10月26日上午10点前将需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申请人签字的申报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意见、签字后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见附件3、审核修改后的伦理审查材料等)报送至办公楼422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人员请于10月28日下午16点前完成系统提交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请项目申报人员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无法提交。
五、联系人
(一)网络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梁科
联系电话:18663769010
(二)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王娓,高润国
联系电话:8462229,8462228
联系地址: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22室
电子邮箱:jhk@sdsmu.edu.cn
附件1:2024 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共建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4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共建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2024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共建项目承诺书.doc
科研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