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关键共性技术供给,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依据《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依托单位应为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共建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且为非关联单位。
2.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3.拟申请省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名。
4.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优先支持拥有市级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作为依托单位申报。
(二)申报数量
省有关部门单位(省属企业、省属高校、省属科研院所等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直接行文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请申报单位按照《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出具推荐函。
2.请于2025年4月28日前,将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科研平台管理科。电子版内容要求:(1)推荐文件Word版;(2)申请报告PDF版,单个PDF不超50M;(3)汇总表Excel版。
3.科研处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相关专家,择优确定我校2025年度省工程研究中心推荐名单。
二、2025年评价工作
(一)参与评价范围
第一批、第二批纳入新序列管理的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2023年认定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
(二)评价材料要求
1.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省工程研究中心编制《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材料及其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出具审核意见。
2.请于2025年4月28日前,将初审文件、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科研处科研平台管理科。电子版内容要求:(1)初审文件Word版;(2)评价报告PDF版,单个PDF不超50M;(3)汇总表Excel版。
联系人:孙鹏 8462231
邮 箱:xkzdb@sdsmu.edu.cn.
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度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与评价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5年4月7日